再出重拳贵州毕节七星关警方连捣两赌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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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岁末年初,七星关警方始终保持对赌博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和高压严打态势,让赌博歪风无处遁形。近日,七星关警方再出重拳,成功捣毁两个赌博窝点,共计抓获涉赌人员42人,收缴赌资6万余元。

居民楼内藏赌窝民警出击将其捣

年12月26日16时许,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普宜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普宜镇老街社区一居民楼内有人正在赌博。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该小区,发现一居民家中有10余人正在进行赌博。民警立即冲进房间,一举抓获涉赌人员14名、缴获麻将机3台、扑克牌2副,收缴赌资余元。

由于涉案人员较多,且其中几人还是镇上出了名的“赌鬼”,罗某、廖某、沈某等人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对自己的违法事实矢口否认。分局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及普宜、阿市、大屯等派出所通过“所队协作、警种联动”机制,将罗某、廖某、沈某等14名涉案人员带至分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通过政策攻心及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参与赌博的14人最终如实交代了其参与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根据违法程度轻重,廖某、沈某、张某等13名参赌人员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0日至14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流窜多地设赌场神兵天降“一锅端”

今年12月以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治安大队在摸排中发现,在燕子口、层台、亮岩等地存在一流动赌博窝点,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叶某、韩某4人以推“东风九”的方式吸引周边乡镇的一批“赌鬼”聚众赌博。该赌博团伙十分狡猾,将赌博窝点选择在边远村寨,并且经常更换赌博地点,同时在各个进出路口设置卡口,安排专人进行放哨,给案件侦查带来一定困难。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日蹲守,民警逐渐摸清了该团伙的活动规律。

年12月29日凌晨,民警摸排到该团伙又流窜至燕子口镇庆祝村附近进行赌博,见抓捕时机已成熟,分局治安大队立即通过“所队协作、警种联动”机制,联合扫黑大队、特巡警大队及燕子口派出所对该赌博团伙实施抓捕。

凌晨4时许,民警赶到庆祝村,悄无声息地摸至赌博窝点附近,并控制好每个出口,严防有人趁机逃走。

在做好万全准备后,民警破门而入,随着一声大喊“抱起头,蹲下!”屋内的赌徒这才如梦初醒,有几名赌徒还想夺门而逃,但很快就被蹲守在门外的民警抓获,各路口的放哨人员也被逐一拿下。经清点,现场共抓获张某、孙某、刘某、贾某等涉赌人员28人,收缴赌资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叶某、韩某4人系朋友关系,均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的几人便萌生了开设赌场赚钱的想法,专门组织周边乡镇的赌徒以“东九风”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且4人还十分狡猾,多次更换赌博地点,企图逃避警方的打击,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没有逃过警方的法眼。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叶某、韩某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刘某、贾某、孔某、向某等21名涉赌人员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李某、王某等3人未直接参与赌博分别被处以口头训诫。

参与赌博危害很大,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保持头脑清醒,切忌心存侥幸,健康生活,远离赌博,如果在您身边发现有人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贵州省关于参与赌博的处罚标准

依据《贵州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一)》第一章第四节第71项规定:

1.一般情节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的,或全场输赢额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2)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飞镖”“电玩”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十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五百元以下的。

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2)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3)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4)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飞镖”“电玩”等方式的赌博,单注金额十元以上不足五十元或全场输赢额五百元以上不足二千元的;

(5)多次参与赌博的;

(6)聚众赌博的。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情形:

(1)单注金额一百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金额五千元以上的;

(2)教唆、诱骗、胁迫或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3)参与“地下六合彩”“赌球”“飞镖”“电玩”等方式的赌博坐庄,或者单注金额五十元以上或全场输赢额二千元以上的;

(4)因赌博引发其他刑事、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罚标准:处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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