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贼是最可恨的人,为了几百块钱就杀害别人家养了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狗子,那种感情岂是几百元能买得到的,对待偷狗贼,大家的观点比较一致,逮住就打一顿,这种人不打不长记性,最好的结果是将这些违法之人送进监狱。
9月16号讯,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毒狗盗窃案,偷狗贼廖某用弓弩毒镖射杀了4条家犬被逮住,折合盗窃数额元人民币,因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廖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款5千元,廖某表示不上诉。
廖某毒杀狗用于食用和贩卖,他从别人那里购买了一支弓弩和数只毒飞镖,在5月8号,廖某携带着弓弩和毒飞镖,背包,驾驶着一辆无牌的摩托车窜到河池市龙头乡某村附近,用弓弩射杀附近出没的家犬。
其中陆某家的一条黑色公犬被射杀,吴某家的一条黄狗被射杀,之后,廖某带着两条狗流窜到白土乡某村继续作案,兰某家的一条黑色公犬和一条白色母犬被射杀,不过作案时被兰某发现,廖某遂骑车逃跑,兰某打电话给村民在路边拦截,将廖某抓获并报案。
警方赶到现场后,查获并扣押了射杀的犬只,廖某的弓弩和毒飞镖,背包,手机和摩托车都被扣押,经过鉴定,廖某的弓弩具有发射飞镖的功能,射出的飞镖具有杀伤力,廖某使用的毒是琥珀胆碱经鉴定,射杀的犬只和飞镖上都有琥珀胆碱。
经鉴定,卢某家的犬只价值元,吴某家的狗价值元,而兰某的两条狗一条价值元,另一条价值元,法院认为,廖某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弓弩发射毒镖盗窃受害者家中的犬只,折合总计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已经构成盗窃罪。
最后法院判决,廖某因为犯盗窃罪判刑10个月,罚款元,责令廖某赔偿3名受害者全部损失,对于廖某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而廖某认罪认罚,选择不上诉,用毒镖杀狗贩卖,一旦这种毒狗被端上餐桌,极有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偷狗贼在各地都是非常招人恨的,一旦逮住偷狗贼,许多人都会忍不住上前踹两脚,也曾发生过打死偷狗贼的事故,想想养了几年的狗狗被人射杀,谁都会愤恨不已,很多狗都是在家里就被偷走,偷狗贼十分嚣张,不严惩难解心头之恨,对于廖某偷狗被判刑,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